當確認收妥款項後, 物品於下一工作天寄出(星期一至五)。

 

交收方面,可到郵局櫃位領件(250g以下)順豐站自取(250g以上)郵局櫃位領件者請妥善保管私人領件編碼注意所有郵遞遺失、損壞、延誤等風險需由買方承擔。

貨物出門, 恕不退換。

 

 

交易程序:

)

下單購買

二)

銀行轉帳 (恆生銀行或中國銀行)

三)

通知入帳,請保留入數存根及電郵給我們,並提供以下資料

1. 收件人全名:(跟身份證相同,郵局領件適用,以便郵局核對)

2i) 自選到全港郵政局(流動郵政局除外)其中一間領件或

   ii) 自選到順豐站(合作站除外)其中一間領件

3. 聯絡電話:

4. 物品資料: 如名稱,顏色,數量等

5. 付款金額:

四)

送貨安排,物品於收妥款項後的下一工作天寄出 (星期一至五)

1. 郵局櫃位領件,交易完成。

i) 收件人收到領件通知短訊後(內附郵件編號及領件編碼),須把短訊帶往指定郵政局,供職員核對後領件並簽收。

 註:

a) 郵件需在郵局通知後的14天內領取,逾期作廢。

b) 選定件郵政局後,郵件得再作轉遞。

c) 一般郵局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六,不包括星期日、公眾假期、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的日子。(詳情參閱香港郵政網頁http://app1.hongkongpost.hk/CGI/location/location.jsp?lang=zh_TW

 

2.  順豐站自取,交易完成

註:

i) 郵件需在順豐速運通知後的3天內領取,逾期作廢。

ii) 選定自取地點後,郵件不得再作轉遞。

iii) 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,不包括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的日子(詳情請參閱順豐速運網頁http://www.sf-express.com/hk/tc/others/Contact_Us/SF_store_address/)

五)

交易完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