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確認收妥款項後, 物品於下一工作天寄出(星期一至五)。
交收方面,可到郵局櫃位領件(250g以下)或順豐站自取(250g以上)。郵局櫃位領件者,請妥善保管私人領件編碼。注意所有郵遞遺失、損壞、延誤等風險需由買方承擔。
貨物出門, 恕不退換。
| 交易程序: |
一) | 下單購買 |
二) | 銀行轉帳 (恆生銀行或中國銀行) |
三) | 通知入帳,請保留入數存根及電郵給我們,並提供以下資料 1. 收件人全名:(跟身份證相同,郵局領件適用,以便郵局核對) 2.i) 自選到全港郵政局(流動郵政局除外)其中一間領件或 ii) 自選到順豐站(合作站除外)其中一間領件 3. 聯絡電話: 4. 物品資料: 如名稱,顏色,數量等 5. 付款金額: |
四) | 送貨安排,物品於收妥款項後的下一工作天寄出 (星期一至五) 1. 郵局櫃位領件,交易完成。 i) 收件人收到領件通知短訊後(內附郵件編號及領件編碼),須把短訊帶往指定郵政局,供職員核對後領件並簽收。 註: a) 郵件需在郵局通知後的14天內領取,逾期作廢。 b) 選定領件郵政局後,郵件不得再作轉遞。 c) 一般郵局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六,不包括星期日、公眾假期、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的日子。(詳情參閱香港郵政網頁http://app1.hongkongpost.hk/CGI/location/location.jsp?lang=zh_TW
2. 順豐站自取,交易完成。 註: i) 郵件需在順豐速運通知後的3天內領取,逾期作廢。 ii) 選定自取地點後,郵件不得再作轉遞。 iii)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日及公眾假期,不包括黑色暴雨警告及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的日子。(詳情請參閱順豐速運網頁http://www.sf-express.com/hk/tc/others/Contact_Us/SF_store_address/。) |
五) | 交易完成 |